国务院批复!QFLP余额管理制度创新事项厦门试点!

25-04-11

部分内容来源:厦门商务局、积募


据中国政府网4月11日消息,国务院批复,原则同意《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》。在已有试点地区基础上,将大连市、宁波市、厦门市、青岛市、深圳市、合肥市、福州市、西安市、苏州市等9个城市纳入试点范围。其中QFLP余额管理制度创新事项推广范围涵盖厦门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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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古地石基金小镇已落地外商独资私募基金管理人“厦门市睿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”、2025年全国首家中外合资私募基金管理人“厦门星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” ,累计入驻黑蚁三号创投基金、微光启创等多只外商基金,在服务外资基金落地具有丰富经验。




实操提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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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反馈意见所涉及的基金产品中,某自然人LP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,有通过外币出资的可能,因此被中基协反馈要求说明是否为QFLP基金。


如基金LP中有通过外币出资的情况,需要首先在合伙企业注册地申请QFLP资质及额度,并通过专门的外汇渠道打款投资。在中基协提交基金备案申请时,需要同时提供QFLP资质证明材料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QFLP基金中均为外币出资,没有境内人民币资金,则无需在中基协备案。


上述反馈意见中所提及的自然人LP,虽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,但是以人民币出资的,并且资金收入来源于大陆,所以本质上不属于QFLP基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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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批复全文——



国务院关于《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

综合试点工作方案》的批复

国函〔2025〕39号


商务部:

你部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相关工作的请示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
一、原则同意《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
二、《工作方案》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、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,赋予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新内容新任务,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,深入开展改革创新探索,大胆试、大胆闯,有序扩大自主开放,释放超大规模市场潜力,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,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,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更大贡献。

三、在已有试点地区基础上,将大连市、宁波市、厦门市、青岛市、深圳市、合肥市、福州市、西安市、苏州市等9个城市纳入试点范围。各试点地区要加强对《工作方案》实施的组织领导,进一步完善试点管理体制,优化协同联动、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,加强人才培养和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建设,推动试点任务落地落实,更好为全国服务业开放创新发展发挥引领作用。

四、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,积极支持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。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推进,组织开展督促和评估工作,确保《工作方案》各项改革开放措施落实到位。

五、需要暂时调整实施相关行政法规、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的,按规定程序办理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《工作方案》相应调整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。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。

国务院

2025年4月8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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